本课程针对GB_T 43553.1-2023 《智能工厂数字化交付 第1部分:通用要求》 标准进行了解读,内容主要包括:
1. 标准基本情况: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0]37号)的安排,由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智能工厂数字化交付 第1部分:通用要求》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归口上报及执行,标准计划号为:20202872-T-339。
2. 标准研制背景:随着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的发布,国内制造企业对于智能工厂建设的需求迅速增长,每年都有大量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落地实施,对工厂的数字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但国内缺乏相关的交付标准,导致交付工作混乱,服务质量不可控,本标准规范智能工厂相关模型、数据、文档的交付方式和交付内容,明确数字化交付所需平台的名项要求,指导智能工厂交付活动,促进智能工厂建设可持续发展。
3. 标准主要内容:本文件规定了智能工厂数字化交付的交付框架、交付管理、交付内容、交付形式和交付安全。适用于指导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中工厂设计、建造、试生产、竣工验收阶段的数字化交付,不适用于指导工厂生产运行阶段和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数字化交付。
标准实施情况:标准自编制以来,已经在通用和专用设备制造、烟草制品、汽车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等多个行业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中得到广泛应用,为工厂建设、数字化成果交付和生产运营提供了全面、科学和准确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