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日益深入,我国煤炭行业甲烷控排目标亟待落实,随着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技术的不断突破,低浓度瓦斯的抽采和利用技术已相对成熟,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限值存在进一步下调空间,原有标准中的排放控制要求已经无法满足现有技术的管理要求,落后于我国“双碳”目标的实施进程。在此背景下,生态环境部修订了《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修改了排放控制和监测等方面要求。本课程从《标准》修订的背景及修订过程开始,对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抽采要求、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七个部分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对以下三大修订内容进行着重讲解:
一是煤层气(煤矿瓦斯)的排放控制要求。本次修订中,下调了煤矿瓦斯的排放限值,并引入抽采纯量作为判定指标。《标准》要求甲烷浓度大于等于8%且抽采纯量大于等于10立方米每分钟的煤矿瓦斯禁止排放,给出甲烷浓度和抽采纯量的计算公式,明确连续监测时段为24小时。
二是煤层气(煤矿瓦斯)的排放监控位置和监测要求。本次修订完善了甲烷排放的监控位置,要求在煤层气集输站场放空管、增压站放空管、压缩站放空管、井工煤矿瓦斯抽采泵站放空管、瓦斯利用和储存设施排放管道和应急排放管道、瓦斯销毁设施排放管道和应急排放管道,以及回风井筒等位置设置传感器,用于监测甲烷浓度,以及流量、压力、温湿度或标准状态流量等参数。同时,也新增了对于各排放口监测应参考的标准和不同类型传感器的技术指标要求。
三是强调以保证安全生产为首要前提,完善了瓦斯抽采、瓦斯利用、实施和监督等方面要求。修订将安全生产列为标准执行的前提,明确要求《标准》执行过程中,各单位应首先满足安全生产相关的要求,并通过引用相关强制性安全标准,简化井工煤矿瓦斯抽采要求,并新增低浓度瓦斯管理规定(按GB 40881标准执行),调整了不同浓度煤矿瓦斯的利用和销毁要求,增加标准执行的安全性。特别是本次修订新增了紧急情况下,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的豁免情况报告要求,企业可以按相关规定先排放,优先遵循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再按照《标准》要求报告。
最后,课程从环境、经济、技术发展等方面分析了标准实施的预期效益,并且指出标准修订对于提高我国技术装备水平也很有助益,可以激励低浓度瓦斯利用的技术与设备的研发,进一步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促进国内瓦斯资源的有效转化与利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