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
GB/T 46417—2025《商用车 对开路面直线制动 车辆稳定性试验方法》。
二、 标准制定背景
国内商用车动力学领域现无车辆在纵向力作用下车辆动力学响应的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目前现行的有关操纵稳定性方面的国家标准是 GB/T6323 及近年来转化的一些 ISO标准,多以表征车辆的横向稳定性为主,对于研究车辆纵向动力学响应较少。而在实际行驶工况中,由于纵向力的变化而导致的车辆失稳乃至出现安全事故不在少数,从整车开发的角度,需要研究在纵向力变化下车辆动力学响应,为商用车开发提供参考。
依据 2021 年 9 月 2 日,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车辆动力学分技术委员会的会议决议,对 ISO 16234:2006 标准进行研究,并进行国标转换。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12 月 1 日正式批复(国标委发【2023】58 号),计划书编号:20231644-T-339。
三、 标准主要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M3、N2、N3、O3、O4类车辆及汽车列车,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2类车辆参照执行;本标准也适用于配备防抱死制动系统的车辆或至少第一个车辆单元配备防抱死制动系统的汽车列车;本标准也适用于车辆制动操作时仅使用行车制动系统或与缓速器及发动机制动结合使用的车辆。
本文件规定了商用车辆在对开路面上进行直线制动的试验方法。如:应在试验道路一侧为高附着系数,另一侧为低附着系数,系数差至少为0.4的条件下进行全制动;每一次制动之前,制动器应根据要求预热或冷却,确保制动器的初始温度;试验应以30km/h的初速度开始进行,后续初速度应以10km/h的间隔逐步增加,直到最大安全车速;车辆的纵向对称面应保证位于高附着系数和低附着系数路面之间的边界上,驾驶员或机械装置应保持转向盘固定不动,并松开油门踏板并尽快全制动,在0.2s内制动踏板力(或行程)上升达到最大值的75%;试验过程中应在左边高附右边低附的试验路面和左边低附右边高附的试验路面的上交替进行。
本文件还规定了商用车辆在对开路面上进行直线制动时评价车辆稳定性的方法。如:数据采集从开始制动(t_0)前至少2s开始,并在评价期以后至少2s结束;评价期(t_d)是指全力踩踏制动踏板后车辆的横摆角加速度相对恒定的时间段,评价期的持续时间不超过2s,评价期结束时间可以是车辆偏离对开路面的时刻,也可以是达到2s限值的时刻,以两者中最先出现的时刻为准;评价特征量包括制动跑偏量、平均横摆角加速度、平均纵向减速度、平均铰接横摆角速度、t0+1s时的横摆角速度、横摆角变化量。
四、 标准意义
本标准对 ISO16234-2006 消化吸收,ISO 标准为 2006 年标准,当时技术条件 ESC 配置率较低,经与东风商用车、一汽解放、东风柳汽等商用车企业调研,ESC 配置率有提高,特此在数据处理上增加了有无 ESC 配置的试验处理方法,同时结合国内现状增加了“制动跑偏量”、“横摆角变化量”指标。商用车对开路面制动状态下车辆稳定性是车辆动力学领域比较关心的研究方向,本标准提出了在对开路面上制动时的车辆动态响应,提出了关键的量化指标。标准的发布与实施将在提升我国商用车对开路面制动稳定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